2008年8月,稽查人員對市經濟開發區標準廠房區域進行集中用水普查時,發現該區域D區10號樓“海克力士機電有限公司”在未辦理正常用水手續情況下,擅自使用自來水8817噸,折合水費27103.46元。稽查人員按照規定對該公司實施暫停供水。
然而,該公司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,仍不繳納水費和簽訂《供用水合同》。為防止該公司再次違章用水,稽查部安排專人對該公司進行盯防。9月22日,稽查人員對該公司進行檢查時,發現該公司未有私自開啟自來水設施現象,但是,生產正常進行,似乎沒有受到停水影響。細心的稽查人員便對該公司用水設施進行細致檢查。結果發現該公司是私自開啟消防栓,使用自來水。稽查人員立即上前制止,并和市經濟開發區該區域的管理單位“開誠置業有限公司”進行聯系,共同對“海克力士機電有限公司”行為進行譴責。經協調,該公司仍拒繳納水費。目前,稽查人員已多方面的收取證據,準備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。(稽查部 馬雷雷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