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目前設備租賃管理較亂,工器具不能按時歸還的現狀,近期,工程公司委任財務部制定了一套工程公司工器具設備租賃方案。
方案首先對管理部門進行了明確,工器具的管理和保養部門屬于綜合部,租賃方如需借用工作,需要其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,這避免出現工器具非因公司工程外借使用的情況。同時,其還與綜合部簽訂《設備租賃協議書》,這樣租賃更加規范化,有據可依。協議書由綜合部與財務部各保存一份,等租賃方(施工隊)使用交還后,綜合部將租金交由財務部,或由財務部直接在工程雜工費中扣除。
目前此制度正在修訂定稿中,形成后,有利于公司制備管理進一步規范化、制度化,同時,也是對公司資源的盤活再利用,發揮其有限的利用價值。
(工程公司 朱小英供稿)